第10章 太晚去不了派出所?拖拉机送! (第3/5页)
明手上的钱就是证据。” “陈大明拿出钱,你们就赖我?难道谁多一点钱,你们都说是我买通的?” “钱本身没问题。有问题的是,朱秋兰你最喜欢将自己的名字写在钱的一个角落。陈大明手上一张五块钱有你的名字也就算了,三张都有,这说明什么?”舒宁冷声质问。 在稍微大额的票子上写自己名字,是朱秋兰最喜欢干的事。 这里头藏了一点点她的小心机。 她钱币和纸币一般情况下,都很多。 有时候还有乱扔东西的习惯,朱秋兰说,为了他们的东西不混在一起,她会在纸币上写个朱字作为标注。 很多时候,她看到她经常不点数,时不时就从她这里搞些五块的、十块的钱写上自己的标注。 既然已经写了她的名字,她偶尔发现自己的钱少了,也不好意思问。 但她没想到的是,此刻她的标注会成为她,买凶杀人的有力证据! 朱秋兰脸唰地惨白。 “这是一个巧合……” “既然是巧合,那就去派出所吧。”舒宁冷声道。 把他们带到大队部,只是想告诉大家,朱秋兰的为人。 真要解决这事,得去派出所。 一个买凶杀人。 一个杀人未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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