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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72节  (第2/7页)
埋了,养他多麻烦。    反正死了,总还可以再生。找个女人搞一搞还不简单?    因此,当那个小不点真的被埋在盗洞下时,他并不感到多遗憾地就松了手。    楼宏远不会想到,小不点还能够苟延残喘地爬回来。    不仅爬回来,还带来了一拨警察。    他手上的鱼眼相机,拍摄了他们每次让他下盗洞时的情况,证据确凿。    而他之所以没有第一次就交给警察,是因为他知道,引蛇出洞后,得乱棍打死。只有一棍,是打不死的。    小男孩降临人世,第一次学会看的文字,不是爸爸mama,不是平安喜乐,不是那些积极美妙的阳光词汇。    而是法律上一行冰冷的文书,记录着:若多次盗掘古墓,会被判十年以上的刑期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    不然,就只可能是轻飘飘的罚款或刑拘。    所以,他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,进行每一次的收集。    到流沙快将他活埋的这一刻,他知道,好运气到头了。    真的要面临死亡的这一刻,他无声地嘶吼,老天爷,让我活下来!这辈子当条狗也行,至少让我先活下来好不好。    ……我还有一包小浣熊的干脆面藏在床底,没有吃完。    ……我还没有,亲手了结这一切。<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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