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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0292章 那个,不好意思哈···  (第10/10页)
    记得之前有读者问到过:步兵的武勋用斩首做凭证,那弓弩部队的武勋怎么办?    当时,有读者就提出,弓弩持有者会在自己的箭上做标记,以证明某个死去的敌人,是被自己射杀的。    而在秦汉皆有的物勒工名制度下,这个问题,其实根本就不复杂。    ——每一根箭,都有自己的编号,所以根本不需要弓弩兵自己再去做记号。    1    当一个敌人,如匈奴人被乱箭射死,那监军官吏就可以通过简单的两个步骤,来决定这个首级的归属。    1.这个敌人的致命伤是哪里?    2.这枚造成致命伤的箭失,编号是多少?    搞清楚这两点,再去查一下这支箭先前被装备给了谁,就可以明确这个首级,应该记在谁头上了。    当然,一个敌人被很多箭射死的情况毕竟还是少数,大部分是三两支箭就要了一个人的命。    又如同一个人身上,出现两个或多个致命伤时,就只能由这几个人私底下商量:这个人头先给你,下次再有这状况,人头就得给我了。    所以弓弩兵的武勋统计问题,实际上也并不难界定,只是过程繁杂了一亿些。    但考虑到这种统计方式是强迫者云集,一切都追求完美的秦廷法家所制定,好像一切就都变得合理了起来······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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